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三和二十四日 星期五六 晴(19° - 7°)
人在 漢堡 (Hamburg)
我說,我有點遺忘。
它們的名字,本就不是我記憶的強項。
重要與否,其實,我無所謂。
代名詞和實體,我總覺得,感覺,比較實在。
畢竟,照片可以留下影。
質料可以找回來。
而記憶,只會為自己記下,那感覺深刻的。
漢堡,我對它的魚貨市場,最興奮。
地點:德國 漢堡(Hamburg)
相機:lumix lx5
能忘記一切的話,才是最美好的
ReplyDelete只要出國回來的一段日子
ReplyDelete我都會回憶每天去哪裡
在哪裡吃中餐晚餐
在哪個飯店住
但記憶力終究隨風而逝
剩下的只剩你所說的質料了
記憶從來不是事實,記憶,是美化後的相片,是心底想留下的痕跡~
ReplyDelete人生這麼長,記下深刻的就足夠了
ReplyDelete小笠,
ReplyDelete那人生不就等於零?:-)
兔也,
不會都忘了的。一定有著,那深深記得的事或物。如真沒有,那,那地方,應是無法吸引自己。也就,算了。:-)
唯藍,
我想,記憶,不是美化了的相片,而是心裡留下的痕跡哟。因為,有時,看著美美的相片,仍會問自己 - “這是那裡?”呢。:-)
Kate,
無比同意。:-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