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零一一年十月一日 星期六 晴(26° - 14°)
人在 根特(Ghent)
想要去一個地方,理由可以很簡單。
因為一張觸動心的照片。
因為是影響自己深遠的名人故鄉。
因為出現在喜愛電影裡的畫面。
因為它的名字。
因為。。。。它,在召喚。
根特,我忘了為什麼決定去看一看它。
反正就這樣出現在名單裡。
也就這麼的到來。
而為什麼,好像,也並不那麼重要了。
問我喜歡它嗎?
嗯,我喜歡它的運河多過阿姆斯特丹。
感覺,比較淡雅文靜。
我喜歡它的氛圍多過布魯塞爾。
感覺,比較輕盈實在。
我喜歡它的建築多過前兩者。
感覺,比較活潑多樣。
我喜歡它的雕像。
感覺,比較細膩生動。
我喜歡它的巷子。
我喜歡它的蔬菜湯。
我喜歡它的讓我感覺慢下,感覺愜意。
可惜,時間,仍然向前。
地點:比利時 根特(Ghent)
相機:lumix lx5
這麼美麗的城市
ReplyDelete我好喜歡
尤其那巷子
旅行時我也喜愛探訪當地的建築呢
ReplyDelete那是可以很快的了解當地的早期歷史
想再那裡騎單車也是很愜意的壓~
兔也,
ReplyDelete這城市真的很棒!有著活力輕鬆有不失寧靜的氛圍。我喜歡。:-)
A Perfect Day,
在歐洲很多城市,騎單車很愜意。空氣ok,設備ok。很多還騎得好有速度呢。:-)
嗯~ 根特(Ghent)
ReplyDelete記下了 !
原本是一個很陌生的地名
因為妳的分享
得知她的美麗了 !
zoza,
ReplyDelete嗯。如果去比利時,雖然它不是一般旅游必到景點,但如果時間許可,真的值得一訪。:-)